Tuesday, June 15, 2010

等待的滋味

上星期六我當義務輔導員,席間有一位男士「黃志強」(化名)提出一個要求:替他在本地尋找一位女士,失散十多年,沒有音訊云云。我未聽罷原委,還以為是一宗「鴛鴦蝴蝶夢」的女主角,我問:「先生,問卷上寫著您要問離婚手續,您是否說您太太離家出走、離棄家庭呢?」

他搖搖頭。他說他要找一位朋友甲,因為十多年前,他介紹本地朋友甲給朋友乙認識,仗義的「巾幗」朋友甲借出巨款百萬幫助朋友乙的江湖要事,朋友乙輾轉逃避到國內,十多年來沒有音訊,阿強就一直記掛著這事。前兩年,阿強在國內重遇朋友乙,阿乙希望阿強幫助重回香江見一見妻兒,阿強就叫要求他還債給阿甲,阿乙說:「都十九年了!您能找到甲,我就去籌錢。」

由於阿強遺失了朋友甲的公司名片和住宅地址,於是他兩年來,在朋友甲從前工作的大廈、或舊時的住宅附近,每天嘗試上午六時等到上午九時,下午五時等到下午九時,即是她上班、下班的時間,企圖再遇上她;又試過詢問附近的看更伯伯、保安員、清潔阿姨、甚至苦力,都不得要領。

我目瞪口呆地問:「黃先生,為什麼要這樣等待呢?大海撈針啊!」

他說:「 ... 」

我故意說:「黃先生,按這裡的規矩,您只可以詢問一個個案,現在您要問有關您與太太離婚的手續呢?或是有關甲乙的事情呢?」

「甲乙的事!」他答。

後記:聰明的網友,您們猜一猜,究竟為什麼呢?

2 comments:

心言 said...

「黃志強」其實係朋友乙囉 : )

Teresa Tsang said...

心言:您的推測有道理!我同黃志強(化名)呢個人傾左好耐,佢答得我好簡單!

他說:「一個義字!」

我想:兩邊都是朋友,如果黃志強可以盡一點力,促成還款結案,乙不內疚,甲得回應有的金錢,不失為一件美事!

當中有沒有其他內情,我就要慢慢了解啦!總之,我都答應左幫忙他。為什麼?噫!一個義字,好豪氣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