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11, 2010

Match the Art

昨天細意閱讀一卷書,重覆解說著一個信息:Match the Art,嗯!作者究竟想說些什麼?配對、配合、適應、順應 ... 我們說話做事,要準確地說呢?認真地做呢?還是因時制宜,順應人情呢!可能都不對。

個案一:
拍攝者是不是應該準確地呈現「相機」拍下來的照片呢?這裡有一個謬誤:相機不是由拍攝者按下快門才懂得拍攝的嗎?答案當然是「拍攝者」,不是「相機」。不過,相機拍攝的數據,是電子、機械的客觀運算結果,跟拍攝者的主觀拍攝情感不一定相同,所以,相機的精確記錄,跟拍攝者眼睛的精確記錄不一致。如何在照片之上,精確呈現拍攝者的主觀拍攝情感呢?正是,拍攝者應盡的責任,即是他的「後期創作」,或稱為「第二創作」:剪裁、調色、光暗、對比 ...

個案二:
說起與人相處,就恰恰相反,不用過份精明,事事傻頭傻腦,開心一點。那麼,多一點用「羽化」(Feather)模式,或「矇矓」(Blur)印章啦!縱使我一世活存在「面紗」(Mask)裡頭,都無所謂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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