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4, 2010

風兒雨兒

復活節的第二天假期,我繼續閱讀網上的復活節專題,當中描述耶穌復活的細節,每一本福音的重點都有一些差異,但是,我看到的相同點:謙卑的婦女第一身看到復活後的耶穌,耶穌致力團結門徒、差遣他們宣揚主的事功,信仰可以是簡單直接的等等。

當我常常思考,社會中公義何在的時候,其實,人們根本就知道公義,只是徘徊於尊重與不尊重的選擇之中。我讀到馬太福音28章:婦女們還在趕路的時候,有些把守墳墓的兵士回城裏去,向祭司長報告所發生的一切事。祭司長和長老一起商量後,拿一大筆錢給兵士們,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說,耶穌的門徒們在夜間來了,趁著你們睡覺的時候把他的身體偷走了。要是總督知道了這件事,我們會出面說話,擔保你們沒事。」兵士接受了錢,照他們所吩咐的做了。

試問祭司長和長老為什麼要砌詞掩飾呢?甚至某些現代人,為著某些個人理由,有時候除了掩飾自己的行為,更加會攻擊別人,顛倒是非等等。所以,我總相信是「公道自在人心」的說法,從負面的故事找正面的意義,人類還是有希望的呢!救世主的救贖工程會繼續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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