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11, 2010

新生杜鵑

昨天到一處政府部門代人辦事,在等待期間,聽到前面那兩位女士的爭執。

甲:我們姊妹一場,妳說家裡裝修,我就二話不說讓妳入住我的鄰座單位,原本用來投資圖利的物業,見是自己人,便隨便收一些租金。

乙:說得對!就是妳我姊妹一場,我還不是一筆過付妳四個月租金嗎?為什麼現在要追租呀?

甲:殊不知妳住了四個月零廿多天才搬走!我當然要追收妳未付租金的日數啦!

乙:遷出遷入、前前後後的清潔時間,慣例的免租期都要啦!我一次過交四個月租金,妳都著數晒啦!

甲:姊妹還姊妹,數還數,如果不補回租金,法庭見啦!

2 comments:

心言 said...

我少見白杜鵑花,
有清新流麗的感覺. :)

Teresa Tsang said...

心言:謝謝欣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