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提及何懷碩教授的「創造的三要素」之說:創作者個人獨特的人格精神,創作者所歸屬的文化特質,以及創作者所屬的時代精神,只要發揮配合得宜,便可以成就一件藝術作品。
我再想一遍,同樣的三個要素或適用於「欣賞者」亦即是「藝術作品的觀眾」。為什麼?
創作者沿著「創造的三要素」,表現於他的作品之中,把他的感情灌注進去,把他的意念灌注進去,用最合適的形式,或「某個藝術載體」呈現於觀眾面前;觀眾看作品的時候,相同的化學反應馬上啟動,觀眾會從自己的性情出發,個人性格、經歷、感知感覺、內心的養分,都影響他對作品的觀感,我們又知道這一組感覺,與觀眾所屬的文化有關,與觀眾所屬的時代有關;究竟訊息交接會否出現問題?何時會出現問題?會出現什麼問題?外人無法知曉,直到觀眾解釋說明:我為什麼喜歡或不喜歡這個作品。一般觀眾又說不清「為什麼」的時候,作品與觀眾中間的時空,會否猶如太虛而不為人知曉呢?
噫!您可以粗暴地剪開藝術作品嗎?才算是解構藝術意念嗎?或是,粗暴地剪開觀眾的心窩呢?才能讓藝術作品與觀眾融洽相處呢?於此變化多端之契合中,「太虛」您太有個性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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