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February 8, 2010

走出陰霾

「情」與「理」的對立面,常常具備悠久歷史的爭議點。我們常常聽到人們說:「法律不外乎人情」,為什麼不能就此事對此人寬鬆一點呢?要做到「合情合理」困難嗎?

其實,我們的社會系統之中,已經存在法制,連「法外開恩」的特殊機制都有,用來維護社會秩序之餘,兼顧「人情」的考慮,只是人們的生活細節與可能發生的爭執之間的互動相關變數,實在太多太大,有時候真是「意想不到」,難為了執法人員。

有前輩忽發奇想,提出「爭產案」是最好的社會「鞏固劑」或是「團結靈丹」;藉著此案,團結左中右各種的黨派意見,凝聚社會的目光,暫時忘記紛爭,為公義發聲,使到社會氣氛頓時和諧起來。姑妄言之,姑妄聽之,網友們!不必讚成或反對,我只希望說明對「難以置信」的事件所持的心境,是積極「走出陰霾」,不要沈鬱於不知處的「五里霧」煙幕之中。

輕鬆一點,揉一揉眼睛,讓公義的心為我們導航!

2 comments:

心言 said...

讓公義的心為我們導航!

說的好!!!

Teresa Tsang said...

謝謝心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