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2, 2011

極權統治

問:根據傳統家庭問責制,您的哥哥為什麼能夠免受刑責呢?

答:家父男權至上,崇尚極端重男輕女主義。哥哥是長子,只有傳統「皇太子」的尊貴地位,沒有必要實際問責;縱使有錯過,也不需要受什麼刑責。加上我身為幫凶,隱瞞、縱容哥哥的懶惰失責,他經常都可以逢凶化吉。爸爸的邏輯:哥哥犯錯,是我不提醒他;弟弟犯錯,又是我沒有教導好他。因此,我常常是被爸媽打罵的可憐孩子。

例如:每逢過年過節,如果家中經濟許可,可以吃雞的話,只有哥哥和弟弟可以吃「雞脾」。近幾年,有一位同行師姐,都說過類似的兒時故事;如果她請客吃晚飯,有全雞作主菜,她會要求大家讓她先吃「雞脾」,補償一下她的童年陰影。

附註:本文特別回應「梁風有信」主編昨天的提問。

圖:濕地招潮蟹橫行

4 comments:

Robin Leung 梁萬威 said...

多謝您的分享...

願主的平安與您和您的家人同在。

Teresa Tsang said...

噢!所說的都是歷史往昔,現在我和家人一切安好:哥哥在香港勤奮工作,弟弟在澳大利亞當政府工程師,而我也可以獨立謀生。

感謝主!

Robin Leung 梁萬威 said...

:)

Teresa Tsang said...

嗯!這些歷史往昔,可以使您們知道「我」的構成背景。立體一點而已!

家父早逝,我沒有怒氣,更沒有怨聲;一切已經隨風而去。

現在,只會好好孝順媽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