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明白這張聖誕甜點照片,拍攝得差。但是,我守規矩,沒有用閃光燈!
昨天跟老師與舊同學聚會,吃聖誕晚餐,地點是一處廚藝學校的訓練餐廳,所以,餐廳經理要求客人遵守宴會穿衣標準(Dress Code),點菜用英語,耐心地聆聽侍者(即學生)講解餐酒、晚餐餐牌的內容等。
不過,儘管多數的客人,都遵守上述的承諾,仍然有一檯客人,兩對高貴的家長,他們的青少年穿牛仔褲、球鞋,高聲談笑,使用手提電話,聲浪擾人,更肆無忌憚用閃光燈拍攝食物。
後記:客人用平宜的價錢,享用全套西餐美食。原意是讓受訓的廚師、侍者等,可以實踐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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