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回說到我們兩人被勸走的時候,前輩「誠懇」地說:我的么兒有興趣習畫,可否拿一些畫苑的資料給我們?青年人著我們原地等待,他便去拿畫苑簡介,前輩趁機溜走上前,拍攝了幾張現場照片,我就乖乖地做他的「掩護」。
然後,我們繼續旅程,找到一戶畫廊,畫家採用原本的家居,變更成為畫廊,把畫作掛在青磚牆上,真是別出心裁!
插圖中的畫作就是小洲村舊觀,案桌看似是原居真跡,畫具等等是否原址原貌的一部份,就不得而知了!
難得畫家盡量採用「天然光」照明,只在暗處再補一點淡黃的燈光,使觀眾可以體會到原來的小村風味呢!
後記:前輩的普通話不靈光,我還替前輩訪問了畫廊主人及其教學心得。
Monday, November 16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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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那位前輩為求一己之快竟用那般手段欺騙小孩,實在有點兒那個,不宜鼓勵!
謝謝您的留言,同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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