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ugust 15, 2014

誤解人


我們如何跟愚蠢的上司相處呢?要清楚指出錯誤,又要不損其尊嚴,難啊!四間公司:甲、乙、丙和丁共組一個商會,每間公司可以推薦二名代表入主商會,兼顧處理商會行政、財務等等,丁公司的代表是A和丁老闆,後者無暇兼顧商會,退出後再推薦另一位職員S入會;此後,A自以為可以全權代替丁老闆,在沒有授權下,竟然簽署所有丁公司的法律文件 ...

1 comment:

Robin Leung 梁萬威 said...

愚蠢的會不會是 A 君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