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近日讀到一個案例:甲律師跟A女士相熟,曾經處理過她某個物業買賣;某一次電話閒聊,她向他訴說弟弟的婚姻問題,請教了一些離婚程序。原來她安排弟弟會見甲律師,不過弟弟沒有應約,改聘他人。
某天,甲律師接棒處理B女士的離婚案件,誰知此女客戶竟是那位A女士的弟婦!初時甲律師毫不知情,當A女士發現後,竟然「鼓勵」弟弟投訴甲律師,違反專業操守:聽取「客戶」的秘密資料之後,再反過來代表「敵方」。
「吓?他是我的客戶嗎?」甲律師無奈地說。
聰明的網友們,能猜到結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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