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ne 22, 2011

人頭落地

昨天本地的早報說:

"現今資訊發達,港人投訴文化愈趨熾熱,一按智能電話,把攝錄得來的短片上載社交網,隨時隨地可以投訴。

遇上不合理的對待,以投訴討回公道,是文明社會重要基石,但不論是申訴專員公署或是消委會同聲指出,近年「有大食大」、要求「人頭落地」的投訴愈來愈多,投訴人不為解決事情,而是要問責,要被投訴的企業高層處理道歉,甚至要求炒人。"

「投訴有時不為解決事情,而是為啖氣!」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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