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y 15, 2011

老襯亭下

雨天星期日,閒散在家,下午頃接一個不知名的電話,女生說:「我曾經是妳的學生,有印象嗎?」「噢!對不起,真的沒有印象。有事請說吧!」我答。

「我在做兼職(售貨員)的店舖,當場被捕偷竊,我原來真的想買那雙襪子,所以,便拆開包裝摸一摸質料,誰知經理從我背面走出來,我慌亂間把襪子塞往自己的衣袋,包裝紙跌到地上。警察又搜查我的公司貯物櫃,裡面有一包公司貨品假眼睫毛 ... 其實,我真的是想買回家自用 ... 不過 ...他們不信我。在警署落口供時,警察叫我認罪,話可以代求法官對我從輕發落云云 ... 我依家認左啦!咁點算呀!我要一個人養家,唔可以坐監架!」

她要求我出庭力證她清白。唉!網友們,您們相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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