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19, 2008

與藝術對話

人說:十個律師有廿個法律意見;我說:無數個藝術都數不清楚、弄不明白自身對藝術的看法。藝術是一種生活態度,甚至是生活本質,是與生俱來的,像人性「善」的生命本質一樣,可能在後天的人為學習過程當中,被淡化、被遺忘了。

如果你尋找到「回頭」的拱橋,看破人間雜亂脈絡,觀照自心,可能就可以自渡彼岸;或許與眾生共渡,功德無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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